信阳人事考试(2012年河南省信阳潢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0 02:01:3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及省人社厅《关于切实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7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报名考生须具有潢川县常住户口或是潢川籍生源(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所、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类以招聘职位表要求为准)。全国毕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在潢川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以及参加潢川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本方案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下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8日(以身份证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工作年限、服务期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8日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立案调查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 每天8:00--17:30(2012年12月10日-2012年12月12日 受理报考非教育类考生报名,2012年12月13日-2012年12月14日 受理报考教育类考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潢川县行政审批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地址:潢川县人民政府东100米 )。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须经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转)、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填写《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只能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者是硕士学历、高级职称或我县急需的稀缺专业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招聘比例。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应聘资格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每天8: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回执单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程序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设置:教师岗位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卫生岗位为《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等);其他专业类别的专业技术岗位此次招聘不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报考人员只考《公共基础知识》。

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2日8:00至10:30《公共基础知识》(非教育、非卫生类其他专业类别专业技术岗位);《教育基本理论》(教师岗位);《卫生公共知识》(卫生岗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具体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11日8:00至17:00前到县行政审批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领取面试准考证。

3、除教师岗位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面试工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5、考试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在体检中,若有不合格人员,可从本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 月底前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组 长: 黄 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毛建华(县政协副主席、组织部副部长)

朱永平(县监察局局长)

谢正文(编办主任、县人社局局长)

付法景(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胡国平(县人社局副局长、副书记)

李志葆(县编办副主任)

吴 斌(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国杰(县教体局副局长)

潘兴吾(县人社局副局长)

朱 振(县纪委审理室主任)

赵明峰(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朱德锋(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书记)

王顺成(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胡国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振、赵明峰、樊依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和相关单位人事股的工作人员组成。咨询电话:6120202、13937651689、13673456279。

九、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全程监控,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违规违纪,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绝不姑息。本方案由潢川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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