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附中(川大附中、磨小等校招聘副校长!成都这个区选聘副校级干部15名)

2023-08-21 11:17:42

记者丨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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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发布了该区2023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校级干部公告。据了解,本次选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选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选聘采用现场报名,符合该公告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10日—8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前往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成都市武侯区黉门街29号)进行报名。


更多选聘详情如下:



选聘对象及岗位名额


成都市范围内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选聘中小学校副校级干部15名。其中,高中2名、初中4名、小学9名。



资格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经历,且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至今连续3年及以上任职中小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


7.具有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区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奖,且为前3位完成人;


8.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博士、特级教师、办学或教育教学实绩特别突出的报名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


6.截至2023年7月31日,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报名方式、要求、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0日—8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符合本公告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否则将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成都市武侯区黉门街29号)。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成都市武侯区2023年公开选聘校级干部报名表》(一式三份,考生本人须在“本人声明”栏签名);


成都市武侯区2023年公开选聘校级干部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3.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获得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5.任职文件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6.反映本人主要工作业绩的教学成果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材料;


7.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的个人现实表现证明(含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无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8.区外在编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即所在学校和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


同意报考函


注:以上材料1—6验原件交复印件,7—8交原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五)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将在报名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现场领取《考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选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选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材料完整、准确。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选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业务陈述和专业答辩。考试总成绩(100分)=业务陈述(60分) 专业答辩(40分)。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进入考试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选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选聘岗位。调减选聘人数或者取消选聘岗位情况将在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门户网站(www.cdwh.gov.cn/wuhou/c121544/green_jyj.shtml)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相关公告。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


(四)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门户网站(www.cdwh.gov.cn/wuhou/c121544/green_jyj.shtml)公布。



体检


根据选聘岗位及选聘人数,按照同一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业务陈述成绩排序,考试成绩总分低于80分者不得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武侯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同一选聘岗位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业务陈述成绩排序,考试成绩总分低于80分者不得递补),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选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主管部门或选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同一选聘岗位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业务陈述成绩排序,考试成绩总分低于80分者不得递补),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门户网站(www.cdwh.gov.cn/wuhou/c121544/green_jyj.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选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将不再递补。



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选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此次选聘的所有岗位人员在武侯区服务最低年限为10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四)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选聘单位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及违反相关规定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接受成都市武侯区纪委监委的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28—85543809(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纪律监督电话:028—85569313(成都市武侯区纪委监委驻武侯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特别提示


公开选聘校级干部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聘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选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如出现考试相关时间安排有调整的情况,将提前在本选聘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调整情况,请应聘人员及时予以关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选聘成绩;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应聘武侯区事业单位: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资料的;


(三)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有失本人诚信、违反选聘工作纪律行为的。


本公告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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